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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平之名行不公之实 [原创 2007-09-15 02:58:48]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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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9月14日电 据国家人口计生委网站消息,中组部、人口计生委等十一部门日前联合就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出若干政策措施。其中明确提出,对违法生育者,要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违法生育情节,确定社会抚养费征收数额。-----------引自中国新闻网

八、九十年代,在我们这里的乡镇上,最吃香当然也是最挨骂的部门就是计划生育部门。挨骂倒不用说,吃香就是因为他们有处罚的权力、而且处罚金额在当时说绝对是一个大数目。我就见过因为没有交上罚款,把粮食、家具甚至门窗都带走的处罚场面。为了超生,下关东的大有人在。宋丹丹、黄宏的小品超生游击队之所以大快人心,就是因为反映了当时这么一个现实。

然而,近些年来,计生工作却风光不在。一是因为对农村第一胎是女孩的,可以生育第二胎。二是养育成本的提高,人们不想多生小孩。(当然一个偏少)三是现在提倡和谐社会,打砸抢的工作方式不得不改变了。罚款的对象少了,罚款的办法少了,自然罚款的总数也少了。这几年计生人员的日子过的也就没有那么风光了。

但好在他们有一个好的领导----这不,十一部委联合出台政策-----“对违法生育者,要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违法生育情节,确定社会抚养费征收数额。”

既增加了收入,又实现了减小贫富差距的目标,真是一举两得!

不过,这个政策有几个突出的问题:

一是没有针对当前最突出的人口问题

中国人口问题现在最突出的问题,不是富人名人超生的问题,甚至不是人口增长过快的问题(现在已经不算快了)。而是性别比的问题和人口素质的问题。20年以后20%的男青年成为光棍才是中国的大问题。从人口素质意义上说,可怕的不是富人超生,而是赤贫的人群的超生。计生工作中存在的一个弊端就是:城市执行严格,而农村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执行的宽松。不管从优生角度、经济角度、教育角度来说都是说不过去的。

二是太重视经济效益了

原来的超生罚款,现在叫社会抚养费了。虽然名字和谐好听多了,但却让人一头雾水。这个社会抚养费是抚养谁的?想了一晚上我才得出结论:原来是抚养计生人员的。我们当然也有补贴,独生子女每月10元,比20年前倒是翻番了。但20年前的5元钱有多大用处,我们这里喝酒划拳的一段酒令就能看出:“一对夫妇一个孩,政府发给我5块钱儿。打酒买肉喝起来........”看来还够打酒买肉的。现在十块钱,只够麦当劳里最普通的一个汉堡。到孩子十八岁,独生子女费总共可发2160元,不够幼儿园半年的学费。

公允的说,计划生育工作前些年取得了很大成绩。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原有的计划生育政策已经不再适合社会发展的需要。用不了十年我国就会出现劳动力短缺和兵员短缺,再过20年,严重的老龄化社会弊端就会呈现。当然最严重的还是那个光棍问题。在某些公仆拍脑袋决策的时候,想想到那时的可怕景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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