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年末几天,本来是辞旧迎新的好日子,却有两个执行了死刑的人来掺和。一个是国内的邱兴华,一个是中东的萨达姆。
两个人是有很多相似之处的,仅从法律来说,到了2007年萨达姆年满70周岁,不再适用死刑;2007年国家高法收回死刑裁决权,邱兴华或可精神鉴定而捡回一命。可他俩都没熬过这个年关。虽然都是一死,但两人死后获得的荣誉却大不相同--一个轻如鸿毛一个重于泰山。萨达姆被很多人称作了英雄,而且恨不得把他追认为中国公民,恨不得考证出他有汉族血统。而邱兴华则是得了变态杀人狂的称号,为了置之死地而后快,没做精神病司法鉴定就给枪决了。
其实说到底,萨达姆犯下的罪行是对伊拉克人民和科威特人民,事不关中国,并且支持了中国的“反美”斗争,所以要被请上祭坛。这是很多人表面的逻辑。但深层次的说,这是部分国人对强人政治的迷恋情结而已。
而邱兴华则不同了,不用说没做鉴定,即使真鉴定有精神病,也是该千刀万剐的。因为精神病人不承担法律责任是从西方引进的条文,和中国的文化、法律传统是不符的。至于邱兴华的精神病的司法鉴定,提出这一观点的教授也是没少挨骂。但邱的精神病鉴定意义是明摆的:是从病理心理社会角度探寻其杀人的本源问题,预防此类案件的发生是鉴定的主要目的。我们惩治犯罪的目的当然不是杀人偿命,而是最大限度的震慑犯罪、探寻犯罪根源,以最大限度的减少犯罪。但遗憾的是,很多人没有认识到这一点。邱兴华杀人后,吉林又出了一个极相似的杀人狂,我想这样的案子还会不断的发生下去。而中国规定的精神病人不承担法律责任的条文本来就是有条件的,一是不适合罪大恶极的罪犯,二是它是为某些未必有精神病的特权病人准备的。
不用说杀了人的精神病,就是没有杀人的精神病,在中国又是什么境况。其实流落街头倒比精神病院更符合人性,但总有一些感觉比精神病人还正常点的人们,专门爱给他们搞点恶作剧,以证明自己的智商比精神病人高。一到创建卫生城市的时候,所有精神病人都不翼而飞---在我们这个美丽和谐的社会是容不得精神病人的。
不用说真的精神病人,就是有异端思想不同政见的人,有时候也会被“正常人”称作精神病的。他们在中国又是什么境况?一定会被慷慨激昂、义正严词的言论和各种自觉正常的污言秽语,骂得狗血喷头。非自认不该说不该想不可。而就是在那个“公平、公正、民主”的年代。林昭、张志新两个被折磨成疯,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不是照样被处了死刑了吗?
说到现实里的人物,总会被一些朋友认为影射到谁身上。就看看文学作品里的虚构的人物。
鲁迅的《狂人日记》里那位,恐怕说不上什么“革命”。小说《药》里面的夏瑜可是作者所同情和褒奖的革命者。引用一段原文:
你要晓得红眼睛阿义是去盘盘底细的,他却和他攀谈了。他说:这大清的天下是我们大家的。你想:这是人话么?红眼睛原知道他家里只有一个老娘,可是没有料到他竟会这么穷,榨不出一点油水,已经气破肚皮了。他还要老虎头上搔痒,便给他两个嘴巴!”
“义哥是一手好拳棒,这两下,一定够他受用了。”壁角的驼背忽然高兴起来。
“他这贱骨头打不怕,还要说可怜可怜哩。”
花白胡子的人说,“打了这种东西,有什么可怜呢?”
康大叔显出看他不上的样子,冷笑着说,“你没有听清我的话;看他神气,是说阿义可怜哩!”
听着的人的眼光,忽然有些板滞;话也停顿了。小栓已经吃完饭,吃得满头流汗,头上都冒出蒸气来。
“阿义可怜——疯话,简直是发了疯了。”花白胡子恍然大悟似的说。
“发了疯了。”二十多岁的人也恍然大悟的说。
中国最不缺的就是“红眼睛”阿义和“恍然大悟”的看客。好在现在的中国,夏瑜一样的“疯子”和他们的支持者同情者越来越多。
而至于对萨达姆,则不同了。他是捍卫民族利益的民族英雄(至于他真正捍卫的是谁,只有他自己知道。但决不会是为了支持全世界的反美大业。)之所以才会被中国的血性男儿--也不乏血性的美女记住并悼念。除了他反美的的义举,就是他们的英雄情节了--当然这个英雄情节不是指与暴力、黑暗作斗争的英雄,而是那些“爱”国家胜过爱人民甚至胜过爱自己的爹娘儿女的英雄。或者说在一些人眼里暴君或者称××,是代表一个国家的---应该说他就是一个国家。
我只怀疑嘴上挂着“爱国”,而不爱自己国家人民的人,他是真的爱国吗?
而本人仅仅指责了萨达姆,批评了×××,就被很多网友冠上了卖国贼的帽子。不知他们是如何做出的推断?对于国贼卖国贼我倒有自己的看法。余光中曾说“我的乡愁是故乡,我的故乡是中华的文化。”我套用一下:“我的国家是长江黄河、是几千年的文明,是我的亿万同胞,而不仅仅是一个名号。”在我看来,奴隶我民众,屠戮我义士,钳制我智识,摧残我文化的人都是国贼--不管他是外国人还是中国人,不管他是太监还是皇帝,不管他讲的什么道理打的什么旗号..........
扯远了。其实单就美国绞死萨达姆的主意在我看来也是残暴愚蠢的,杀死一个行将入土的躯壳,毕竟算不得人道。我想美国也许只懂得“庆父不死,鲁难未已”的道理。愚蠢的是:布什一定没有看过三国演义,没听过易教授的品三国。东吴还没有归顺怎么能杀刘禅呢?司马昭就懂这一点,封刘禅一个安乐公,这才为东吴孙皓的最后投降封为归命侯留下了一个榜样。美国倒应该把萨达姆聘为白宫中东问题顾问,年薪千万美元,红酒美女伺候,才是手段。因为那里还有一个拿着核导弹的金正日。现在被奢侈品禁运的小金说不定想喝红酒想疯了,美国若许给他人身安全许给他人头马许给他美国牛肉许给他正宗光碟,说不定小金就考虑着要归顺。而这样轻描淡写的绞死萨达姆,那金正日还不非和你美国拼个鱼死网破不可!
: 天下


